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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假日違規廣告物取締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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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8-07 00:12   更新日期: 2012-08-07 00:14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自101年8月份起,將會同鄉鎮市公所及警察局執行屏東市及附近鄉鎮假日違規廣告物取締及拆除工作,以遏止假日違規廣告物任意設置,造成環境髒亂,影響交通之亂象;並導正廣告物業者認為假日可以任意設置廣告物的無法治觀念,以實際行動讓廣告物業者及房屋仲介業者了解法律無假期,不要心存僥倖,任何時間只要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之違規行為,環保執行機關一定會強力取締與拆除。

長期以來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各鄉鎮市公所均依法執行違規廣告物取締及拆除工作,惟遇有週休假日期間,本局及各公所人力有限,導致廣告物業者有機可乘,任意於市區主要道路中央分隔島及道路兩側或路口轉角大肆張貼或繫掛、設置房屋建案銷售、仲介的廣告物,甚至認為假日可公然設置廣告物並不違法,致使假日各主要街道及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交通號誌桿一貼就數張廣告物,市容髒亂不堪,民眾屢有詬病。

環保局表示自8月份起將強力取締及拆除違規廣告物,會同公所及警察局一同執行,對於取締的違規廣告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1200~6000元不等罰鍰,並將視違規情事輕重程度及違反次數來加重處分,罰鍰處分金額超過新台幣5000元以上者,並必須接受環境教育法課程2小時以上十數講習。對於以外籍人士或人頭戶申請之電信門號,將以電信法第八條第3款規定處以停話處分。

所以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維護環境清潔,減少對環境負面衝擊,並保障民眾行的安全,提昇生活環境品質,再次呼籲房屋仲介業者及推動建案銷售之建商業者不要再誤認為假日可以任意設置廣告物而不受罰,請各業者尋求其他管道或利用其他傳播媒體、電子媒體廣告,以免遭受嚴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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