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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不變,對現有大佃農給予續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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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8-19 22:53   更新日期: 2012-08-19 22:54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針對本(18)日某報載『「大佃農」轉彎申請案喊停 稻農批馬騙很大』報導曲解政策且與事實不符,特提出說明。該署指出,活化休耕地,鼓勵年青人務農、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產品競爭力為農業施政重點,乃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目前對於大佃農種植飼料玉米等進口替代作物,並未停止,且加強辦理,以提高糧食自給率。至於大佃農種植水稻部分,刻正檢討並研擬調整措施後,即可恢復受理。

種植水稻部分,各界均認為有檢討必要及研擬新輔導措施

農糧署強調,政府暫停大佃農種植水稻案件之申請,係因大佃農由政府補助租地種稻又可繳交公糧,具雙重補貼,各界屢屢建議政府應予檢討。在考量整體農業資源之運用與稻米庫存因素,政府乃於 7月5日 先暫停新簽訂農地租約者種稻之申請,並研擬新的輔導措施,俟確定後,即可恢復受理種稻。另對於本(101)年7月4日 以前已簽約種稻者,在其約期內仍依現行補助及收購方式辦理至約期滿為止;至於契約期滿而有意願續約種稻者,該署刻正研議給予續約之緩衝輔導措施,以顧及大佃農投入成本與穩定小地主續租之意願,繼續給予輔導。

鼓勵大佃農種植進口替代作物,提高糧食自給率

農糧署說明,鼓勵無力或無意耕作農民將土地出租及輔導專業農民擴大經營規模及降低生產成本,為農業施政重點,「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仍持續推動,除種植水稻外,加強鼓勵及輔導大佃農種植飼料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大豆等進口替代雜糧作物,且對於大佃農購買農機具資金之輔導、1%低利貸款、租金無息貸款、天然災害協助及相關教育訓練等輔導措施,仍持續辦理,沒有改變。未來,將協助大佃農朝向栽培特色品種、建立品牌化等高品質及企業化生產,以符合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目標。相關措施定案後,就會在各地召開說明會,加強宣導週知,請農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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