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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路受阻男跳海輕生,南市第三分局警即時挽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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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8-24 23:26   更新日期: 2012-08-24 23:2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台南市報導】

一名住臺南市東區王姓男子(臺南市人、30歲)與結識三年多的女友感情不順,返家後又與家人發生爭執,於8月22日晚上獨自騎乘機車來到安南區四草海邊喝酒,酒後一時想不開萌生自殺念頭,直走向海裡去,適逢一對路過情侶發現,向隔壁海巡署鹿耳門安檢所報案,並轉報轄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顯宮派出所,當時顯宮派出所所長余榮欽與警員陳順富因天秤颱風來襲,正在巡查海邊勸導釣客離開,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與海巡署人員一同將已經快遭滅頂的王男拉起,並帶回清洗身體。

王男經警方帶回安撫開導,終於取消自殺念頭並表示,當日正好是他父親的生日,因與家人發生爭吵,負氣出走而沒有參加父親生日餐會,如果不是被警方救起,可能就會變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不幸事件,感謝警方開導,否則真會變成一個不孝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長謝鴻傳經常向所屬員警宣達:警察人員為人民保母,民眾倘若發生危難狀況,員警處置時應秉持「人溺已溺」之同理心,本案處理余所長表示,邇來因年輕人抗壓性不高,遭逢不如意或不順遂情事,往往以自殺尋求解脫,實不智之舉,鄭重呼籲遇到問題應勇於面對,多找人舒壓解開心中迷惑,切勿以自殺作為結局,以免造成遺憾。(珍重生命,請撥110或1995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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