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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偷電線,喝酒慶祝還遛狗,鳳警逮捕囂張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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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8-27 23:36   更新日期: 2012-08-27 23:3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於101年8月26日17時許,鳳崗派出所巡佐黃厚福於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時,有民眾告知在曹公圳旁看到1名瘦瘦小小、穿長袖的男子看起來好像在破壞造景路燈,巡佐黃厚福接獲民眾告知後,立即前往現場查處。員警到場後仔細搜查曹公圳沿岸,果然附近的造景路燈都被破壞並遭拔去電線。巡佐黃厚福繼續尋找,發現有名瘦瘦小小,身著長袖上衣、絨毛褲的男子(陳○華)坐在公園內喝酒,一旁伴著一名正在遛狗的女子,而2人旁邊還有1台重機車,疑似載著裝有不明物體的大黑色塑膠袋。

巡佐黃厚福一邊先聯絡警網支援,一邊上前盤查2人;陳嫌看到警方上前盤查還故作鎮靜,聽到警方問黑色塑膠袋內是什麼,還瞎掰說這是他媽媽去工地內撿來的廢棄電線,要拿去賣的。只是等到支援警網到達,打開機車置物箱一看,就看到尖嘴鉗和電纜線專用剪等工具;警方又帶著陳嫌去查看曹公圳沿岸被破壞的造景路燈,一經比對果真黑色塑膠袋內的電纜線均和路燈內遭剪斷的電纜線相符,陳嫌見到這下真的推托不掉了,只好承認偷竊。於是警方將陳嫌以及另一名女子帶回警局調查。

經警方初步偵詢,陳嫌供稱他是因為缺錢,才會想要偷電線,他先用腳踹倒造景路燈後,再用工具把電線剪斷,至於另一名女子是同居女友,並沒有在場協助偷電線,只是因為陳嫌竊取時間為下午,偷到有點熱,所以才叫女友帶著威士比酒過來給他「慶祝一下」。詢問後警方依竊盜罪嫌將陳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雖然陳嫌僅向警方坦承涉下本件竊盜電纜案,但為了不讓這些惡徒繼續恣意破壞造景路燈,警方將持續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共犯,並呼籲附近民眾一起協助警方注意,是否有行跡可疑人士企圖偷電纜線或破壞公物,以利鳳山警方即早將惡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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