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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內埔分局警察眼尖瞄到槍柄露餡、查獲火力強大滾筒式霰彈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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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9-15 23:43   更新日期: 2012-09-15 23:4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屏東縣報導】

有多次違反槍彈條例住內埔鄉程姓男子,於日前晚上1130分,偕同2名女子,駕一部自小客車停於內埔鄉建興村新生路口,程男因與2名女子深夜站立自小客車旁行跡可疑,引起執行巡邏勤務之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所長趙進偕、警員胡信義之注意,遂上前盤查。趙所長眼尖瞄到自小客車右前座手提袋內露出槍柄,進而查獲滾筒式霰彈槍獵槍1支(子彈上膛五發)、散彈子彈共10發、手槍2支、手槍彈匣3個、90子彈5發、90空彈殼7發等槍彈,帶案偵辦。

經內埔警分局調查,犯罪嫌疑人程O剛,男、47歲、住屏東縣內埔鄉,經查程嫌有多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毒品管制條例等多次刑案資料。程嫌於昨晚8時許與住隔壁黎明村友人陳姓姐(24歲)、妹(22歲),以向他人借得之自小客車,載陳姓姐妹至屏東市用餐,餐畢開車欲返回住處,當車行駛至被查獲地點時車輛突然拋錨,就在想以推車方式要將自小客車推至程嫌住處時(離查獲地不遠),為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所長趙進偕率員查獲,帶案偵辦。

經詢程嫌供認不諱,並供稱為警所查獲之槍彈係上個月在內埔地區向不詳姓名男子,以新台幣16萬元購得,程嫌購得槍彈後並曾試射過。為警扣案槍彈經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鑑識科初步鑑驗具有殺傷力,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報請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內埔警分局長郭志成表示,非法槍枝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尤其本次所查獲之滾筒式霰彈獵槍殺傷力更加強大,龍泉派出所所長趙進趙、警員胡信義落實巡邏之執行,警覺性高,進而查獲本案,將利用員警集會場合予以表揚,並擴大追查程嫌槍枝來源及是否涉及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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