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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山老鼠 悍衛林木的第一線「恆春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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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6-11 20:15   更新日期: 2009-06-11 20:17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又見山老鼠悍衛林木的第一線「恆春警察分局」

恆春警察分局偵查隊於98年05月下旬接獲線報,指出有山老鼠前往位於獅子鄉丹路山區盜採樹木,並載往恆春地區販售圖利,經向分局長謝宗宏報告案情後,研判山老鼠運送林木之路徑,旋即指派偵查隊幹員選擇適當地點,以守株待兔進行埋伏、監控,並於06月09日17時當場查獲鄭嫌等3人及用來載運之小貨車,本案為自01月以來第6起山老鼠盜採珍貴樹木案。

警方在監控中得知山老鼠已將2株山黃梔,以小貨車運送方式於傍晚抵達恆春地區,恆春分局幹員在路邊等待,俟搬運之小貨車抵達後,警方認為機不可失一擁而上,將物貨車司機鄭○義及協助搬運工人方○輝、陳○義等3人逮捕,當場查扣2株數十年山黃梔、鋸子及膠帶等物。

犯嫌鄭○義表示因上山無意間發現,發現該2棵珍貴山黃梔樹型非常漂亮,想送給陳姓友人,而方嫌及陳嫌只是幫忙搬運,並未有販售圖利之意。但方嫌與陳嫌事後坦承不諱,筆錄中承認係由鄭嫌故請欲載往恆春地區販售脫手,因此鄭嫌所述應為辯稱之詞。全案依觸犯竊盜暨森林法罪嫌,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恆春警察分局分局長謝宗宏表示,恆春地區的山黃梔因其花朵漂亮,且氣味芬芳,深獲許多庭園造景人士的喜愛,甚至願意出極高的價格來收購。但是自然環境是無價的,持續查緝盜採盜伐山老鼠之行動,絕不停止,保護恆春半島美麗的山川林木之決心,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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