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女子受傷未達送醫程度 救護車不送 警車送

女子受傷未達送醫程度 救護車不送 警車送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2-09-21 22:57   更新日期: 2012-09-21 22:5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永明/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警員高鳴、蔡德正等2員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建國三路38號前,發現有一吳姓女子,因身材壯碩,步行時兩大腿內側互相磨擦,造成皮膚破裂受傷並流些許鮮血,且左腳麻痺無法動彈,而坐臥於路旁,高、蔡等2員見狀立即通知119救護車到場,惟救護車到達後評估吳女傷勢,未達送醫程度,故無法送至醫院治療。

高、蔡等2員基於親民愛民、為民服務,又不忍吳女呆坐路旁、無人照顧,故將吳女扶上巡邏車逕送至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美術館院區就診,高、蔡等2員適時協助吳女就醫,吳女感謝並讚揚高、蔡等2員熱心助人之行為,足為警察之表率。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