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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會同消防局查核轄區販售爆竹煙火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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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0-09 11:26   更新日期: 2012-10-10 12:27   天眼日報記者 高鈺蘭 / 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高鈺蘭/新北市報導】

消保官會同消防局查核轄區販售爆竹煙火商店

去年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舖」發生因處置爆竹煙火不當,而導致大爆炸之嚴重意外事件,釀成4死38傷之慘劇,事後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協助受害家屬提出賠償訴訟相關事宜,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萬達煙火公司等須連帶賠償33戶受災戶新台幣1700萬多元。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鑒於煙火爆竹之危險性,及該類物品又為民間喜慶廟會必備之消費商品,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特別利用雙十節前夕會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查核轄內販售爆竹煙火之商店,經查核的9家業者,均能符合相關規定。

本次查核的重點有三項,一為該場所所販售之爆竹煙火是否附有內政部認可標示之合法產品。二為就該場所之儲存相關產品是否超過管制量。三為存放相關產品之場所,其消防安全設備是否符合規定。消保官及消防局查核人員亦利用查核時,向店家加強宣導爆竹煙火儲存之相關規定及管理措施,如「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中有關禁止施放地點、爆竹煙火種類及處罰等規定。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認為爆竹煙火於華人社會中是各種慶祝儀式不可或缺之助興商品,惟其危險性卻容易為人們所忽略,而一旦造成事故,往往均須付出慘重的代價,因此消保官呼籲販售爆竹煙火相關產品之店家一定須恪遵相關法規之規範,以維護自身及公共之安全,民眾若有相關產品需求,亦須至符合相關規定之店家購買,並慎選貼有合格標章之產品,如此方能保障自己之權益。消費者若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問題,均可撥打1950專線,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定會幫消費者解答各項消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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