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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與禁止執行標的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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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0-17 09:52   更新日期: 2012-10-17 23:58   天眼日報記者 石光正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石光正/台東縣報導】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欠稅遭執行標的不只限於欠稅人之現金,依法只要屬於欠稅人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及其它債權都可以強制執行。

近年來全球金融風暴,國內經濟不景氣亦持續多年,該局基於愛心辦稅,特別提醒欠稅人,如果,你受景氣影響已成為中低收入戶,或僅有勉強糊口的薪津維持全家生計者,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所領取之薪津在維持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強制執行。如有上述情形之欠稅人,在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分署執行命令時,應立即向該分署聲明異議,以確保基本生活無虞。

納稅人如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分機24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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