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銷售農 耕用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

銷售農 耕用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2-10-22 16:19   更新日期: 2012-10-23 00:26   天眼日報記者 周碧梅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周碧梅/嘉義市報導】

銷售 耕用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小姐詢問營業人銷售自走式、乘坐式農耕用割草機,要不要課徵營業稅?

該分局說明,財政部於民國87年發布釋函,認為農耕用割草機型式係指負背式割草機,至其他各型式割草機為庭園割草之用,非屬稅法規定之農耕用機器設備,所以只有農耕用背負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其他型式割草機應課徵營業稅;惟為因應農業經營方式的改變,財政部於10182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100633050號令,核釋農耕用之背負式、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營業稅法第8條第27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亦即農耕用之割草機不再僅限於背負式型式,自走式及乘坐式供農耕用割草機也可適用免徵營業稅。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