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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第6屆「法律達人~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北區初賽在新民國小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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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0-26 23:33   更新日期: 2012-10-26 23:35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江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江/台南市報導】

「依據憲法規定,外國人原則上不享有下列何種基本權?」、「法律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證應捺指紋並錄存,否則不發給身份證,涉及何種基本權利?」生活法律其實非常有趣,透過搶答比賽,過程中便不知不覺習得相當實用的法律常識。

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南市稅務局、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臺南分會、社團法人臺南市觀護協會、臺南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共同主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新民國小承辦的「臺南市第6屆『法律達人』~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北區初賽,於1026日於新民國小登場!

本次北區共37隊參加,從中擇優錄取13隊將進行119日的決賽,優勝隊伍包含新化國中、新東國中、菁寮國中、佳里國中、安南國中、鹽水國中、後壁國中、南新國中、東山國中、將軍國中所派出參加之團隊。比賽題目分為「搶答」及「簡答」2種,會中更特別聘請地檢署吳維仁檢察官及地方法院少年庭賴純慧法官擔任評審,對於隊伍所提出之答案予以補充或指正。

決賽榮獲前五名者,除每位學生將獲得市府頒贈之獎狀外,第一名將可獲得圖書禮券15000元、第二名可獲得圖書禮券12000元,第三名可獲得圖書禮券10000元,第四名可獲得圖書禮券8000元,第五名可獲得圖書禮券3000元,另獲得第六名學校可獲得獎座乙座及得獎隊伍(每位)學生獲得市府教育局頒贈之獎狀,獎勵方式可以說是十分優厚。初賽之優勝隊伍將可於1109日在大成國中進行複賽及決賽,歡迎各界蒞臨給予指導,為臺南青年學子加油打氣!

教育局林東征科長表示:特別感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單位共同舉辦本次全市性之「法律達人」活動,延續前5年活動辦理精神,希望透過法律常識之比賽,讓青少年認識生活上的相關法律知識,提升青年守法之能力,讓法治教育向下扎根。

經過南區初賽及北區初賽之激烈競爭後,預計將有計32隊優勝隊伍晉級決賽,參加101119日(五)由文元國小主辦,假大成國中辦理之總決賽,屆時將由南、北兩區脫穎而出、實力堅強的優勝隊伍於同場次較勁,精彩程度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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