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加強集合住宅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宣導

加強集合住宅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宣導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2-10-27 23:32   更新日期: 2012-10-27 23:33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春生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春生/嘉義市報導】

鑑於近年來各種災害時有發生,為落實政府有限、民力無窮的目標,加強市民防火、防災觀念,讓防災意識融入日常生活中,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湖內分隊隊員吳茂村、役男毛伯耀於本(10)月2719時假南京路彩虹大道集合住宅大樓實施防火、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發生、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施放爆竹煙火注意事項等各項宣導,教導逃生常識與災害發生時逃生要領。

透過此宣導,帶領社區住戶對於防火常識了解及基本逃生要領,以及提昇民眾對於災害的防範要領、初期災害處置與應變能力,強化社區住戶技能與知能;以利在平時進行社區守護任務時,若遇有災害發生時能於第一時間應變處置,以維護社區住戶生命與財產安全。

市府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多加注意:1.老舊電器設備應定期洽請專業人員檢查,如有安全顧慮時,應立即汰舊更新,以免發生危險。2.電器用品不用時,應將插頭拔掉,且不可將用電量大之電器共用一個插座,以免負荷過重引起火災。3.居家瓦斯使用之安全應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熱水器如需遷移或更換,請與當地熱水器合格承裝業者聯絡。4.不可販賣及購買無認可標誌之爆竹煙火。此外,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未滿12)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5.深夜10時以後,早上六時以前請勿燃放爆竹,以維護安寧及自身和他人安全,避免釀致災禍。讓市民平時具備防火觀念及常識,並定期演練,才能在災害發生時將損害降至最低,確保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