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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砂石採集處理業空氣污染管制作業參考手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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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6-15 18:26   更新日期: 2009-06-15 18:28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莉寬/台南市報導】

為加強台南縣砂石採集處理業空氣污染防制,做好廠區出入車輛污染道路改善工作,提升鄰近民眾生活品質,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已依環保署98年5月18日公布之「砂石採集處理業空氣污染管制作業參考手冊」進行本縣相關業者之清查及輔導。另依環保署98年1月8日公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既存污染源應於98年7月1日前設置符合規定之防制設施,故提供本手冊于業者參考使用。

臺南縣環境保護局江世民局長表示,目前臺南縣列管的砂石採集業(包含砂石場、預拌混凝土廠、瀝青混凝土廠)共有65家,前述行業作業流程中具運輸作業有64個、輸送作業有61個及堆置作業有48個。環保局人員自98年度即針對上述業者進行全面性清查,了解業者符合環保署前揭公告管理辦法之情形,結果發現目前各作業流程中有15家(23%)業者皆符合規定,另50家(77%)不符合規定;其中以運輸作業符合比例最高,達79%業者具有符合規定的防制設備,其次為輸送作業業者約有29%及堆置作業業者約有14%,由於法規要求98年7月1日起即須全數符合規定,因此環保局仍會加強輔導業者,7月1日以後若發現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告發處分。

鑑於一般土石採取業無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常造成空氣污染及路面污染(道路色差),因此環保署編撰「砂石採集處理業空氣污染防制及管制作業參考手冊」,作為各縣市環保機關同仁了解砂石場污染排放情形,並作為要求砂石場進行粒狀污染物污染改善之參考手冊,以避免其排放之粒狀污染物造成空氣污染問題。

本手冊內容主要包括砂石採集業進行堆置、輸送、運輸、裝卸等作業之污染防制技術,例如土石原料或砂石成品堆置區四周應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土石在破碎及篩選製程中可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而在運輸作業的部分,亦規定砂石車封蓋採防塵布者,應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砂石車離開砂石場時,其車體及輪胎常沾粘、夾帶泥土,如未清洗乾淨,常造成砂石場門口及其附近道路表面因沙土等粒狀污染物附著,造成與乾淨路面有顏色差異之情形,業者可設置自動洗車設施,供出入砂石車使用,本手冊亦有自動洗車設備範例供業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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