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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議員謝財旺質詢 抨擊學甲市場案判決法官為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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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1-06 00:07   更新日期: 2012-11-06 00:09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曾擔任學甲鎮長的市議員謝財旺,對學甲區公所控告7戶不配合市場改建的攤商拆屋還地官司,卻在一審敗訴,5日公開抨擊該案法官為『恐龍法官』,他並強調攤商家族成員有法官及書記官,讓人懷疑該案有勾結,其還質疑若在訴訟期間出現公安問題,責任誰負?市長賴清德表示,市府很關心該案,將會繼續上訴。

謝財旺議員先問經發局長方進呈,該案官司區公所敗訴的原因是什麼?方說,判決書以該市場為住商混合型態,與一般的公共場所所規範的消防與公安需求不同,只要符合一般住宅即可,因此區公所才敗訴。謝財旺議員還問該用地可當民宅使用?方答市場用地不能住宅區不可使用,市府將提上訴。

謝財旺議員指出,這7戶攤商從民國40幾年學甲市場興建時即已承租,但當時鎮公所卻發出可永久使用權,導致98年該市場要改建時,7戶攤商要鎮公所在發出永久使用權的公文,否則不予配合改建,影響市場改建進度,鎮公所才提訴訟,不料承辦該案法官卻在一審判決:『此建物乃我國民間習見之住商混合型態,與專供公眾使用、具公共場所性質之公共市場建物尚有不同,此種住商混合用之建物,只需仍具備一般住宅應有之功能、效用,即難謂其不堪使用。』

謝財旺議員強調,此種判決嚴重違反公眾利益、並明顯違反契約規定、及有草菅人命之虞並阻礙地方發展,判決法官根本是『恐龍法官』,尤其這7戶攤商中,有家族成員擔任法官及書記官等職,該案讓人懷疑有勾結。由於該市場已興建二年多,謝財旺議員也希望能在今年底遷入營業,全案不要再拖延了。

謝財旺議員還關心學甲區將軍溪的華宗橋改建,因舊縣府閉門造車,導致設計不當,20米的都市計畫道路未審慎規劃,道路未能截彎取直,導致橋頭處屬於彎道,影響行車視線,讓駕駛無法及時反應,交通事故不斷。市長賴清德表示將指示工務局長吳宗榮到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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