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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土地所有人為101年地價稅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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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1-06 21:21   更新日期: 2012-11-07 01:22   天眼日報記者 蘇 瑩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蘇 瑩/台東縣報導】

101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每年徵收一次,以同一縣市於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之土地所有權人全部應稅土地,合併一張稅單徵收,也就是一個人在同一縣市不管有多少土地,僅會收到一張稅單,且只要是納稅義務基準日為土地所權人者,不問當年持有該筆土地期間長短,均應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因此,101年9月1日以後移轉之土地,今年地價稅仍會向原所有權人徵收。

該局強調,今年稅額係按99年重新規定之新地價計算課稅地價總額。欲瞭解每筆土地應納稅額,可於開徵期間申請課稅明細表查對;惟地價稅係以同一縣市土地合併課徵,由土地所在地縣市稽徵機關負責徵收。因此,他縣(市)土地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應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辦理,請民眾注意,以免往返徒勞。納稅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該局電話231600分機26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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