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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勞工處提醒工讀生打工也要注意加保,維護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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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1-21 23:33   更新日期: 2012-11-21 23:34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百物飛漲,學費、生活費也跟著漲,學生為了籌學費,無論是當臨時工或領取固定薪水的長期打工,都要注意,打工除了可以賺取工資之外,還可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目前,許多打工的工讀生、臨時工,都僅領有時薪,其他福利和保障都沒有,但其實工讀生、臨時工也都適用勞基法,也就是工資、工時及休假等條件,都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所以雖然只是打工,雇主也要幫工讀生辦理參加勞保、就業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學生在打工時,與一般勞工面對相同的工作環境,但因為對作業流程或環境較不瞭解,往往使工作的危險性提高,為了維護工讀生的工作安全與保障,屏東縣政府勞工處提醒雇主,不要誤認為學生有參加健保,享有醫療照護,就可不必參加勞保!因為勞保中有職業災害給付,如果真有職業災害發生,勞保事實上是保障了勞工,同時分攤了雇主的責任,也維護工讀生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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