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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弊評選委員依法嚴懲 並列入拒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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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01 19:52   更新日期: 2012-12-01 19:53   天眼日報記者 王詩嬌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詩嬌/台北市報導】

今日媒體報載地方政府遴選教授擔任評選委員,卻收受廠商賄款,使杏壇蒙羞,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表示,支持檢調嚴辦,這些教授也都會被列入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拒絕名單,以避免再擔任各機關之評選委員。

陳振川主委並指出,為導正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時對其身分職責的認知,工程會於98年5月訂定「採購評選委員切結書」,載明評選委員依採購法辦理評選,不論原身分及本職為何,均係刑法第10條所定公務員,評選過程如涉及不法,適用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規定。該等委員如涉弊,難逃法網制裁。

工程會對於媒體報導涉弊之評選委員,於正式除名前,皆先將其移離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以避免各機關遴選,目前移離25人。如有評選不公情形,則於接獲機關通知後將其除名。另為查察評選有無異常,各機關將評選委員名單隨決標公告公開時,一併利用電子系統詢問各委員評選過程有無發現評選不公情形。如有明顯異常,工程會將責請機關檢討或由採購稽核小組進行稽查。

對於一機關遴選特定外聘委員次數過多,或個別得標廠商與特定外聘委員同時出現次數偏高,工程會將建立警示機制,提醒機關及採購稽核小組注意此一異常情形。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外國政府辦理評選案,多由機關人員擔負評選之責,而我國則多仰賴外聘之非公務員專家學者。為發揮公務員服務理念與熱誠,善用公務員專業、守法之特質,鼓勵資深公務員參與評選案,工程會已請各機關踴躍推薦所屬公務員,納入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供其他機關選用。臺南市賴清德市長也支持善用公務員為評審之作法,並採用推動。目前資料庫內在職公務員已達1,088人,退休公務員128人,正持續增加中。工程會並已推薦22位科長級以上同仁納入資料庫,參與各機關評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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