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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探望遭酒駕撞傷的二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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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11 20:13   更新日期: 2012-12-12 02:14   天眼日報記者 呂國南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呂國南/台中市報導】

胡市長探望遭酒駕撞傷的二中學生 強調將制定嚴厲的自治條例嚇阻不法

臺中二中三年級學生張家銘,在斑馬線上過馬路時居然遭酒駕者王姓男子撞成重傷,臺中市長胡志強10日傍晚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探視並慰問家屬,他除了嚴厲譴責酒駕是「全民公敵」外,也首度表達透過制定自治條例的方式,「衝撞」中央現行過輕的處罰規定,期待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張同學是在前往補習班的路上,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時,遭到酒駕的王姓男子違規逆向轉彎撞上,當場受到重傷。令人氣結的是,當張同學的父母趕到警察局時,王姓男子還在警局內咆哮,毫無悔意。

張媽媽說,為何社會上一再有酒駕肇事的案件發生?社會付出的成本實在太高,她要以一位受害者母親的身份,呼籲社會重視酒駕的嚴重性。同時,由於肇事車輛當時有三人在內,她也期盼檢警單位查明真相,以釐清真正的肇事者是否真的就是那位王姓車主。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表示,張同學在全力搶救下,10日傍晚雖然還未脫離險境,但病情已趨於穩定,醫院將持續進行最完善的醫療照顧,讓他早日康復。

胡市長與教育局長吳榕峯也分別致贈二萬元慰問金,希望作為張家緊急使用。

胡市長說,一個這麼好的青年為何要受到這樣的折磨與傷害,實在太沒天理,酒駕是「全民公敵」,酒駕者僅能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鍰,連扣車都不能,並無太大嚇阻作用。

他說,過去已對中央多次建議,必須全面檢討現行過輕的規定,如今再次發生這樣不幸的事件,他決定要透過制定自治條例的方式,訂出有效的嚇阻方法,像是扣車、押人、重罰等方式,都可以考慮,「我要衝撞、要突破!」他相信市議會也一定會支持,而中央如果退回市府提出的自治條例,屆時大家可以看看民意會如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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