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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變裝擅闖「任意門」竄行街頭大肆行竊,警拆穿詭計深入追查破獲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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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12 23:13   更新日期: 2012-12-13 01:29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曾春美/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興安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車輛遭人撬開翻動行竊,以及腳踏車、金錢財物遭竊等案件,所長何坤曆發現此問題後,除了加強轄區巡邏及各項勤務預防外,同時指示同仁深入查察追緝,並親自調閱監視錄影器交叉比對,終於發現歹徒行竊之蹤影,但行徑狡猾的歹徒為了躲避警方追緝,刻意騎乘腳踏車前往作案並閃躲監視器鏡頭,致無法將竊嫌直接查緝到案,但警方仍鍥而不捨持續追查,經過近一個月的連日調閱,瀏覽近30支鏡頭,終於順利直擊歹徒的臉孔,才發現原來歹徒就是轄內的慣竊施嫌。

經警方調查發現,施嫌(32歲、嘉義市人、有竊盜等前科)先隨處偷竊自行車,趁著三更半夜四下無人之際,再騎乘自行車到街道上,以自備鑰匙橇開汽車車門任意侵入翻動搜括財物,雖然每次得手的金額只有幾十元,但施嫌如此囂張、大膽的偷竊行徑,對居民生活造成莫大的危害!警方並發現,施嫌除了犯下此案外,還涉及侵入店家偷竊金錢等案,狡猾的施嫌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還特意於作案前後把外套反穿試圖變裝以製造假象,自以為天衣無縫的作案行徑,殊不知早已被監視器全都錄!

興安所所長隨後立即帶領同仁前往施嫌住處,經施嫌家屬同意後進入施嫌房間,卻赫然發現施嫌房內有安非他命毒品,立即以現行犯予以逮捕返所,而施嫌原本一再狡辯竊盜犯行,見到監視器中的自己後驚覺事跡敗露,才乖乖認罪坦承犯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罪嫌移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所長何坤曆呼籲民眾:車輛停放位置最好選在光源明亮顯眼之處或有裝設錄影監視器處,避免停在陰暗巷道內,車內貴重物品或零錢等有價財物應隨身帶走,千萬不要因為一時方便放在車內,以免讓歹徒覬覦,以降低被害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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