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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汽車竊盜及銷贓集團、以借屍還魂方式,販賣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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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20 11:25   更新日期: 2012-12-21 02:10   府會記者 李秀雯 / 彰化縣 報導  

【府會記者李秀雯/彰化縣報導】

警方偵破汽車竊盜及銷贓集團、以借屍還魂方式,販賣圖利

汽車竊盜長期影響民眾生活甚鉅,且與政府施政之治安滿意度有直接關連,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銘欽於今(101)年4月上任後,為貫徹政府強化改善社會治安之決心,特針對影響民眾切身感受之汽機車竊盜問題,列為分局之施政重點,全力加強要求所屬查緝汽機車竊盜集團之肅竊工作,積極強化掃蕩汽機車竊盜、解體等犯罪處所,並徹底阻斷汽機車收(銷)贓管道,以確實達成改善社會治安之決心。

彰化警察分局與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第一組)於本(101)年4月中旬接獲線報指稱:「有一竊盜及收贓集團橫行於中、南部縣市,專門竊取國瑞、中華等各車種之汽車以借屍還魂的方式販賣牟利,獲利數百萬元以上。分局長陳銘欽認此案件已嚴重影響民眾生計,且危害社會治安甚鉅,立即指示偵查隊、八卦山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並會同與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臺中市政府警察烏日分局、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等單位共同偵辦積極查緝,務必將嫌犯ㄧ網打盡。

案經專案小組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檢察官隆翔指揮偵辦後,即依地區特性、犯案模式、銷贓管道及調閱相關監理所監理站等資料交叉分析,並與被害人提供相關資料進行比對,認嫌犯係鎖定大眾化車種,得手後將贓車解體,偽(變)造車體,並以化整為零模式,販賣牟取暴利。案經專案小組成員不分日夜長期跟蹤、埋伏調查後發現葉○明(44年次、汽車竊盜、贓物、偽造文書等案紀錄)涉有重嫌,隨即展開全天候監控、跟監。經深入瞭解。據了解,犯嫌葉○明自99年12月即因贓物、偽造文書等案陸續遭彰化、臺中地檢署及法院等機關先後發布通緝在逃,逃亡期間仍以借屍還魂手法,事先收購事故報廢車殘體及車籍證明資料,後以磨除引擎號碼及車身號碼鈑件後重新打刻或以焊切置換車身號碼鈑件再燒焊補土、調換車輛引擎之方式,拼裝變造於偷竊得來之贓車或註銷車籍之權利車,於拼裝改造完成後,轉賣販售給康○義、許○宏、盧○盛、王○凱等所經營之汽車中古買賣商行,以合法掩護非法,分批出售,牟取暴利。專案小組連續數日南下高雄、屏東地區不分晝夜跟監,終於時機成熟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檢察官隆翔指揮下,在高雄市左營區勝利路169號順利緝獲葉嫌到案,並起獲改裝完成之汽車共計12部。

警方呼籲,民眾購買中古車輛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來源資料,避免買到贓物,因貪小便宜而被騙上當。此外,警方掃蕩汽機車竊盜犯罪之信心與決心,絕不鬆懈,警方成功查獲「竊車解體及銷贓集團」,正是給這些不法之徒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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