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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不足致轉帳繳稅不成功,轉帳機構不再作第2次代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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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22 11:28   更新日期: 2012-12-24 11:28   天眼日報記者 涂美郁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涂美郁/台中市報導】

存款不足致轉帳繳稅不成功,轉帳機構不再作第2次代扣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因存款不足致轉帳不成功案件,該局將於近日內補寄稅單,請納稅義務人接獲稅單後儘速繳納。

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已辦妥約定轉帳扣繳房屋稅,開徵前都會先寄發轉帳繳納通知,請納稅義務人於扣款日前預留存款,但仍有納稅義務人忘了存足代扣稅款,造成無法如期扣款。

因轉帳機構不會作第2次扣款,稅務局會於事後補寄稅單,如累計3次存款不足,將依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規定逕行註銷轉帳代繳。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需更正轉帳資料或終止轉帳納稅,請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洽稅務局所屬分局辦理;亦請務必記得於扣款日前存足代扣稅款,以免因存款不足致無法如期轉帳繳稅。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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