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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新購房地別忘了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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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12-26 13:00   更新日期: 2012-12-27 13:00   府會記者 黃建彬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黃建彬/台中市報導】

提醒您!新購房地別忘了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新所有權人辦理自住房地移轉登記後,常疏於對土地部分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等到接獲稅單再提出申請時,往往已經超過申請期限,致多繳稅款而有怨嘆。

稅務局特別提出說明,為加強輔導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已設有先行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勾選欄位,當納稅義務人或地政士至稅務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時,請記得勾選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15欄位,先行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等辦竣過戶手續及最遲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後,再補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之相關證件,除可免除奔波之苦,還可避免因超過申請期限,而喪失當年度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的機會。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是贈與配偶或子女之土地,雖因居住及使用情形都沒有變更,但土地所有權人仍屬變更,所以仍須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地方稅務局特別關心民眾,千萬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您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地方稅務局將有專人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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