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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方積極偵辦 48小時內偵破搶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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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08 00:51   更新日期: 2013-01-08 00:53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犯罪嫌疑人許○德於10110月中旬剛因涉高雄市仁武區結夥搶奪案交保當中,仍不知悔改,涉嫌又於102年元月4日許在高雄市仁武區本館路竊取車號○○○-852號重機車為犯案工具,並騎乘該竊得機車尋找作案對象,102年元月41630分許在三民區覺民與民豐路口前搶奪邱姓女被害人挾於左手臂下皮包(內有現金2萬元)後逃逸,案經邱姓被害人向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所報案依法偵辦。

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所及偵查隊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現場周遭及案發前後監視錄影帶,發現涉案歹徒騎乘車號○○○-852號贓車作案行搶,歹徒作案時頭戴深色半罩安全帽、口罩及長褲及風衣外套於市區道路尋找作案對象,行搶得手後利用附近小巷逃竄並變裝攔計程車逃避警方查緝。

專案人員調閱○○○-852號贓車失竊地影像,發現許嫌步行前往行竊機車,涉嫌重大,查許嫌涉有多次搶奪、毒品前科且居無定所,亦無正當工作收入。經密集查訪得知許嫌使用○○○-578號輕機車為交通工具,並活動於鳥松與三民區一帶,警方立即向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羅檢察官水郎聲請拘票,於102年元月61630分警方在鳥松區本館路000號前拘提許嫌到案,(警方根據許嫌供訴,前往義華路00號前尋獲許嫌丟棄之外套、安全帽及被害人皮包,初步查明許嫌坦承犯下該起搶奪案,是否涉及其他搶案,現仍由警方擴大偵辦中,並建議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注意週遭可疑人車,騎乘機車時貴重物品或皮包應置於機車置物箱內,至金融機構領款時請以打「一一0」電話,警方將立即派員護鈔,確保全體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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