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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酒後駕車肇事逃逸

警方呼籲千萬不要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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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08 22:28   更新日期: 2013-01-08 22:31   天眼日報記者 吳金生 / 桃園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金生/桃園市報導】

6日上午9時10分許,黃姓男子騎乘機車載江姓妻子往大園方向行駛,於中壢市民族路五段82號前時,突遭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時不慎擦撞到黃男機車左後,造成黃男與妻子紛紛倒地送醫治療。而該部肇事自小客車駕駛並無停車查看,快速駕車逃逸也無報警。大崙派出所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警員蔡政彥依據熱心民眾提供之肇事車輛車號為18**-K*白色三菱自小客車,蔡員事後立即至肇事車輛登記住址查看,發現該自小客車車型顏色特徵符合,警方立即將肇事車輛及黃姓車主帶返所了解。然黃姓車主表示,當下他因酒醉在車內睡覺,由其友人駕駛該車,有無與人發生交通事故他並不清楚。黃姓車主亦提供警方友人聯絡方式,經蔡員當日持續撥打駕駛人電話,後駕駛人徐○倫(78年次)直到下午13時30分左右終於接聽員警所撥打之電話,並承認其為肇事逃逸之當事人,員警立即至中壢市中正路四段徐嫌住處,將其帶返所偵訊。徐嫌於下午14時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時還高達0.4MG/L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移送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壢警分局長吳清湖表示,桃園縣轄內車禍案件屬於酒後駕車肇事者仍佔有相當比例,警方持續強力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仍有駕駛人無視酒後駕車之危險性,仍執意酒後駕車,危及自身及他人之生命財產安全,特別呼籲所有駕駛人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之規定,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吳分局長並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酒後駕車,除了觸犯交通法令,並將處罰高額罰款外,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傷害自己及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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