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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中山公園亂象 縣府屏警聯合出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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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10 00:51   更新日期: 2013-01-10 00:5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屏東縣報導】

自從屏東市公園路又新開幕一家百貨公司後,公園路段一到假日即擁入大量人潮,雖為屏東市帶來新商機,但有一些不守法民眾亂停車及攤販進入公園的亂象,造成休憩民眾怨聲載道,屏東縣政府主管機關為整頓此亂象,商請屏東警分局配合整頓下,讓公園及周圍交通回恢復正常,籲請民眾勿隨意亂停車及設攤,以免遭到警方取締得不償失。

昨天新聞媒體批露屏東市中山公園亂象後,屏東縣政府主管機關工務處景觀科林科長表示,依照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攤販是禁止進入公園,違者可罰6006000元,但攤販幾乎是天天與管理員大玩捉迷藏,讓縣府相當困擾,為了整治公園亂象,特別商請屏東警分局調派警力配合執行取締、勸導工作,經大伙的努力下,讓中山公園恢復其休憩功能。

屏東市公園路段這二家百貨公司,所帶來之人潮及錢潮,雖然帶動附近商機,卻經常有不守法的民眾任意停車,及攤販進入公園違規設攤情形,屏東警分局因非主管機關,員警僅能柔性勸導民眾,及加強車輛在道路違規及設攤部分取締,為了讓公園恢復休憩功能,特別調派8名警力,配合縣府針對公園內之違規情形取締,另對周圍之違規攤販取締及拖吊違規停車之車輛,將公園美侖美奐之美景還給民眾,並持續取締此違規停車及拖吊工作。

屏東警分局分局長郭志成呼籲:依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二項及第10條第二項規定,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緩,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1款違規停車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緩,請民眾確實將車輛停至停車場(),以免遭受警方取締,造成自己荷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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