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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擬推動育兒支持計畫,創造政府、家長及保母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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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12 20:38   更新日期: 2013-01-13 01:39   府會記者 李淑晴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李淑晴/台中市報導】

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同時媒合經認證之社區保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今(12)日在中港市政大樓召開育兒支持計畫-平價托育座談會,聽取保母與家長對平價托育服務之意見,並就計畫各項疑問進行溝通及說明。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希望在不景氣下推動此一不排富政策,創造政府、保母及家長三贏。

今日共3百餘位家長及保母參與座談會,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張廖萬堅、邱素貞、劉士州等人親臨、曾朝榮、沈佑蓮、陳成添、黃馨慧及立委盧秀燕、何欣純服務處亦派代表前來關心。

會中市議員邱素貞、陳淑華、賴佳微、劉士州、張廖萬堅、曾朝榮議員服務處代表及沈佑蓮議員服務處代表等分別對不要設定13K收費上限、托育時數標準、加入協力保母期限延後等議題表達熱切關心,並希望市府能與家長、保母再進一步作更充分的溝通,討論出最完善的配套措施之後再實施,以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今日與會保母對收費上限、工時、保母福利、特殊托育型態之收費及社區保母系統原有規範等議題提出各項疑問及關心;而家長表示願意以不漲價方式給保母收托,但也非常在意倘本計畫之施行如無凍漲機制,部分保母將可能趁機漲價。

在聽取各與會人士意見及心聲後,王局長表示,本計畫將延後實施,社會局將在近期內邀集保母代表、家長代表、社區保母系統代表、專家學者、律師、消保官及政府代表等共同研議,充分蒐集各方意見後,以更簡化之方向為原則,讓家長及保母充分了解後再行實施,且倘符合資格且確實於本年度1月1日收托者,家長之托育費用補助可追溯至1月。

另外,與會保母亦關心到加入社區保母系統需提供良民證等相關規範,由於涉及全國一致性之規定,將彙整相關意見後提供給內政部兒童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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