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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重操舊業改造槍械籌措償還友人交保金,仍難逃警方法眼,再度遭警查獲槍械及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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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25 01:07   更新日期: 2013-01-25 01:1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旗山警察分局於昨(23)日晚間2215分許,於執行全國性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時,內門分駐所所長汪世慶及警員劉慶能、王銘宏等員,於內門區南屏路觀亭橋前攔查到有毒品、槍砲等多項前科之嫌疑人林○慶,於盤檢之際,發覺林嫌神情慌張、行為怪異,加上渠有多項毒品、槍砲等前科,詳查後果不其然,當場於林嫌身上查獲安非他命毒品7小包(毛重2.1公克),並於所駕駛之BMW自小客車內起獲改造90手槍1支、彈匣1個、子彈1發、電子磅秤、安毒玻璃球型吸食器、吸管1支等證物,遂帶案調查。並經林嫌同意搜索渠住處,取出改造槍枝工具一批,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

經查林嫌於1011122日即由旗山分局偵查隊持搜索票於渠住處查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8顆、改造槍械工具1批及安毒玻璃球型吸食器等,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檢署在案,林嫌經檢察官裁定以5萬元交保候傳,林嫌向警方表示渠為償還向友人借貸交保金5萬元,只好重操舊業販賣改造槍械,林嫌不知悔改一錯再錯,擁槍自重且以販毒為生,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旗山分局分局長陳銘宗到任以來,有鑑於槍械、毒品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即要求所屬積極查緝是類案件,並藉此呼籲民眾若得知有施()毒、非法持有槍械之情事,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俾利警察淨化轄區治安環境,讓居民有一個安全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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