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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府遏止違法屠宰行為,農業局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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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30 00:32   更新日期: 2013-01-30 00:34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莉寬/台南市報導】

為維護國人食肉健康及提昇肉品衛生安全品質,全台於0125日同步啟動聯合查緝違法屠宰家畜禽工作,台南市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協同市府農業局、工務局、衛生局、環保局、動物防疫保護處警察局等單位所組成的「違法屠行為聯合查緝小組」,下午335分於下營區賀建里查獲販賣禽肉業者違法私宰鵝隻屠體94隻,查緝小組人員當場告知業者已違反畜牧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並製作談話筆錄,將查獲之鵝隻屠體全數沒入改質化後送往鹽水全利農工企業有限公司化製銷燬,本案將依畜牧法對該業者處5萬元罰鍰。

農委會於9941日正式公告實施屠宰供食用之雞、鴨、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未於屠宰場屠宰供食用之家禽或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之家禽屠體內臟者,依畜牧法第38條第2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農委會每月將不定期啟動全國同步查緝,查緝小組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時值冬季正是家禽流行性感冒好發時期,適逢年關將近,民生肉類需求量大增,為嚇阻不肖業者伺機違法屠宰疑罹病家禽,非法流供食用,市府農業局將配合農委會積極管理屠宰禽肉衛生及兼顧防疫,持續對轄內違法屠宰場所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訪查,並加強取締雞、鴨、鵝等違法屠宰行為,如發現違反建築法之屠宰場建築物,則報請工務局依建築法對違章建築之私宰場,儘速完成查報程序確實拆除,以防死灰復燃,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重罰。

為了保障食肉安全衛生,市府農業局呼籲消費者選購禽品時應認明具有合格屠宰標誌或經CAS認證合格之肉品。如您發現違法屠宰之情事,可撥打06-29911116170-6172電話或免付費專線0800001591向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檢舉,市府農業局於接獲通報將儘速處理,請市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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