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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傷害砸店樣樣來「桂林公司」首腦提報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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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1-31 23:15   更新日期: 2013-01-31 23:1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五隊14分隊日前接獲情資,居住小港桂林地區黎OO及成員潘O河,自101年間起吸收本轄小港、鳳山地區之不良份子及飆車族,共組以犯罪為宗旨之「桂林公司」,專門向高雄地區各家小吃部、卡拉ok、機車出租行敲詐勒索及受人委託暴力討債或收取保護費,倘被害人不從,即指揮操控手下成員用24小時盯哨、持槍恐嚇、砸店、圍毆、恐嚇取財等暴力手段逼迫就範,行徑囂張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市警局刑警大隊專案小組接獲線報後,與小港分局、六龜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陳永章檢察官指揮,經長達3個月蒐証,相關事証蒐証完畢後,即向高雄地方法院及檢察署聲請搜索票、拘票,並於307時許執行,將主嫌黎○○、潘○河等11人全部拘提到案,並查扣上述棍棒、刀械等證物,全案於偵訊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並陸續拘提後續在逃之其他共犯擴大追查中。

據了解,曾有一名被害人於10110月間,因在小港地區經營小吃部與黎○○發生口角,黎○○即持槍夥同其他78名小弟分持棍棒吆喝被害人出來,渠等一進店門,先用手抓被害人頭髮並用腳踢,後持木棒朝被害人的頭打下去,高喊:「打死妳」,黎○○緊接拿槍指著被害人身體作勢要開槍,被害人慘遭毒打,致使被害人腦震盪、臉部、眼睛、四肢多處重度撕裂傷和挫傷,被害人小吃部因此不敢再開門營業,被害人因心生畏懼,需吃憂鬱症的藥控制病情。

警方呼籲其他被害人站出來指認該犯罪集團犯行或其他犯罪集團,不要認為花錢消災,而縱容犯罪集團繼續危害鄉里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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