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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通過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遷至霧峰案 並請市府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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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2-01 17:56   更新日期: 2013-02-01 17:56   府會記者 陳秀瑄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陳秀瑄/台中市報導】

議會通過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遷至霧峰案 並請市府依規辦理

由江勝雄、黃錫嘉及林珮涵等議員聯合提出的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遷至霧峰光復新村建議案,今(1)日在議會仍受到熱烈討論,多位議員認為在水湳經貿園區既有的計畫應照舊,霧峰則另提新計畫,而事前的小組審查原本也決議送大會再作討論,但在江勝雄等議員的堅持下,最後仍獲得議長林士昌的支持照案通過,並請市府依相關法令辦理。

市議員黃國書、陳淑華、王岳彬及賴佳微等人均表示尊重江勝雄等議員的提案,但黃國書議員說,光復新村已被文化局指定為臺中市第一處文化景觀,亞洲大學也正在進行活化再利用評估,其中未曾考量納入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如果要遷至霧峰,勢必要設置大型攝影棚等設備,但當地多為需要保存的房舍,要如何處理?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的造浪池要置於何處?目前市府尚未有具體規劃,應考量當地活化再利用後,作可行性評估。

陳淑華與王岳彬議員指出,若同意這項提案,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在水湳已編列的十二億元預算就不能再使用,必須另編經費支應,這必須再作討論。要求市府提出相關規劃,不能說變就變。

楊正中議員也說,遷至霧峰要審慎規劃,由於不能使用水湳編列預算,一切都必須重新開始,是否對計畫的推動有利?認為若變來變去,可能反而無法實施,建議維持原地點,不要遷移。

賴佳微議員則建議應保留在水湳的既有計畫,再由文化局另行提出霧峰光復新村設置電影文化園區的計畫。

提案人之一的江勝雄議員則大聲疾呼,強調目前在水湳的造浪池沒有取得使用執照,只是臨時性的建築,反觀霧峰,有很好的休閒娛樂用地,用地也足夠,更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背景,絕對是設置中臺灣電影文化園區的最佳地點。

李麗華、林汝洲等議員則當場表示支持江勝雄議員的建議。

由於贊成與反對立場一度緊張,劉士州議員呼籲「事緩則圓」,如何推廣李安的電影精神最重要,而非你爭我奪,建議讓市府做好評估後再送議會討論,創造雙贏局面。

黃錫嘉議員強調,大家都是為臺中市好,建議還是照提案通過,並請市府依相關法令辦理。議長林士昌最後裁示表示同意。

市長胡志強表示,其實這項遷移計畫並非鎖定光復新村,而是霧峰區其他地方,像是當地足夠的臺糖土地就是可以考慮的地點。

至於預算方面,胡市長也表示本來就不得使用水湳經貿園區的經費,而必須另提預算,只是因相關細節還在規劃中,目前還無法提送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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