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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應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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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2-05 16:59   更新日期: 2013-02-05 16:59   府會記者 吳瑞珠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吳瑞珠/台中市報導】

夫妻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應謹慎評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之間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係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若該次夫妻贈與土地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漲價幅度自然較大,須適用較高稅率,稅負反而更重,所以夫妻間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該局提醒民眾,夫妻間贈與土地時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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