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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林園警搜索,赫見70年骨董制式雙管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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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2-22 00:02   更新日期: 2013-02-22 00:1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林園警察分局於今年2月初接獲線報,指稱居住旗山地區的洪姓民眾,常結伴攜帶制式及土製獵槍,前往高雄市六龜、桃源山區射殺保育類動物山羌、長鬃山羊與珍貴鳥類,再行運至山下販賣牟利。林園警分局長沈慶華鑑於維護社會治安與山林保育動物生態資源,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著手偵辦,務必將獵殺野生保育動物之歹徒繩之以法,以淨化治安並維護森林自然生態。

林園警分局經深入追查,發現非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洪0原〈男、47歲,有贓物前科〉涉有重嫌,派員跟監發現洪嫌於高雄市旗山地區有多處落腳地點,並以經營資源回收場做掩護,躲避警方查緝。林園分局偵查隊見時機成熟於20日持搜索票,多名幹員前往高雄市旗山區樹人路及旗新街、仁和街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洪嫌非法持有制式雙管獵槍1支、十字弓2支、霰彈197顆、鉛彈頭2包、不明動物肉品5包等證物,亦為警方春安工作增添一筆績效。

據警方調查,洪嫌未領有自衛槍枝執照,無故持有其蔡姓伯父所有之槍齡70年制式雙管獵槍,該槍為洪嫌伯父於美軍離台時,收購登記為自衛槍枝,卻無故代為持有使用,另查獲197顆霰彈係其參加射擊協會期間,違法私行攜回收藏。洪嫌否認持獵槍上山打獵,但對不明動物屍體肉品來源,卻又交代不清;警方於訊後,先將洪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查獲之不明動物肉品亦送請屏東科技大學檢驗,持續追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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