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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樹上結檳榔」遭警查獲才知「採到別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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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12 00:22   更新日期: 2013-03-12 00:2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台東縣報導】

「高高的樹上結檳榔,誰先爬上誰先嘗……」這是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主要是講述郎有情、妹有意的意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若是採到別人家的檳榔,那可是會吃上官司的,甜美意境也將隨之破滅!

關山警分局池上分駐所警員在執行8時至10時的家戶訪查勤務時,於88分接獲勤務中心通報稱「池上鄉慶豐村○鄰○○號有人在竊取檳榔,請立即前往處理!」,處理警員迅速抵達現場後發現,確實有人正用伸縮檳榔刀「割」檳榔,在地上已擺了約50芎,警員與報案人隨即上前予以制止,但他還理直氣壯的跟警員說「我是人家僱來割檳榔的,有甚麼問題嗎?這樣犯法嗎?」,隨後自顧自的、大辣辣的,依然故我的,照樣割著檳榔,處理警員與報案人聽了,實在是啼笑皆非,可是那也不能怪他,因為此時他還尚不知,這結實纍纍的檳榔並非是僱主所有的,他所割的檳榔是「別人」的,經過警員及報案人告知他上情以後,只見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說「哪有這種事!」,但…真真實實的就發生在他身上。

這位不知情的嘪先生,告訴警員說「是張○○僱請我來的,我也沒問他這檳榔是不是他種的,唉…只能怪自己糊塗,想說有工作,就來上工了,誰知遇到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經警方將嘪民所說的張姓嫌移人傳喚到案,案經警詢,張嫌對於上情坦誠不諱,警方順利偵破這起「烏龍割檳榔案」,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關山警分局表示,古人有云「不知者無罪」,但這位嘪先生在沒問清楚地主及地上物為何人的狀況下,就草率接下工作並上工,雖然依他所言是被矇在鼓裡,但也難辭其咎,依然將一併依法移送,所以在此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因一點小利益,就聽信他人的指示,去從事自己無法確認或是違法的事,譬如說當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或是替人把風等等,切勿因小失大,讓自己身陷囹圄,肯定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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