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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電子郵件回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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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08 16:54   更新日期: 2013-03-08 16:54   公路監理代書 黃招斌 / 桃園市 轉貼  

【公路監理代書黃招斌/桃園市轉貼】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電子郵件回覆函(詳如附件)

附檔: 有關反映台北區監理所陳副所長硬ㄠ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e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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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1 條留言
  • 黃招斌公路監理交通代書事務所回應 2013-03-12 03:02

    一通電話讓「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現形 
    收到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電子郵件回覆函令人噴飯;讓人遺憾,有怎樣的政府就有怎樣的下屬是很必然的事,意料中的回覆。但本所(係指黃招斌公路監理交通代書事務所)有通話電腦通話記錄可還原事實真相,陳副所長「硬ㄠ」乙節,連帶回覆承辦人也在瞎掰一番,涉嫌欺上瞞下,請總局務必查處。 
    更讓人遺憾的事臺北區監理所所長先前曾隸屬新竹區監理所轄區擔任職務,好好地回去觀摩原隸屬所站的「便民」作法與響應政府「節約」便捷迅速辦事。 
    原文已將彼此對話敘訴得淋漓盡致,豈能容許「臺北區監理所」一再瞎掰「自圓其說」欺上瞞下。公路總局每次「視察」還是「喝茶」+「拍照」=政績豐碩結案。 
    寄望監察院能落實「視察」監督,切勿淪為「煎茶」即是喝「熟茶」+「拍照」=政績豐碩圓滿結案。監察院政風室可稽監察委員赴各地視察的報告記錄即明。 
    臺北區監理所衍生的問題不思改進,還在搪塞敷衍了事很要不得。 
    一通電話讓「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現形,主管機關不思檢討擬「公式化」的結案讓人憤怒。 
                  
    黃招斌公路監理交通代書事務所 敬覆 3/11/2013 10:05: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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