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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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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13 13:25   更新日期: 2013-03-13 13:25   府會記者 李秀雯 / 彰化縣 報導  

【府會記者李秀雯/彰化縣報導】

酒駕肇事,依法送辦

彰化警察分局芬園分駐所員警,於日前獲報於轄區楓竹路有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處理後,發現係自小客車與機車擦撞而發生交通事故,經於現場繪圖完畢後對雙方當事人實施酒測時,發現機車駕駛李○○(59年次,彰化縣人)酒測值為0.75mg/l,顯係酒後不能安全駕駛而肇事;全案經調查無訛後,將李○○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吉政藉此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醉不上道,平平安安回家最好,希望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後悔莫及,並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生命並尊重他人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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