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府會新聞 > 市議會開會時間問題3月21日由議員們專案討論決定

市議會開會時間問題3月21日由議員們專案討論決定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03-13 17:58   更新日期: 2013-03-13 17:58   府會記者 黃福生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黃福生/台中市報導】

市議會開會時間問題3月21日由議員們專案討論決定

臺中市議會今(13)日召開臨時會議,多位議員針對議會定期大會時間「試辦」在下午2點召開提出意見,議員們看法分歧,最後大會做成決議,定期大會是否改為下午召開,以及臨時會議是否上午10點召開,於3月21日由議員們專案討論。

市議會計畫試辦在下午2點開會,是因部分市議員認為原本議會開會期間,部分議員姍姍來遲,有的議員及大批市府官員一大早到議會「等待」開會,而會議往往拖到接近中午,湊足開會人數才能開會,相當浪費時間。

但市議員黃錫嘉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中,堅持反對議會定期大會開會時間改為下午2點,他說臺中市幅員遼闊,開會時間應援例在上午舉行,不宜貿然改為下午召開,否則不利議員安排與市民接觸的行程,而且下午2點開會,審查市府預算的時間會不足。

市議員賴佳微也反對,她說臺中市、臺中縣在合併前,市議會從上午10點半開會,一直運作相當順利,不宜貿然更改開會時間。

市議員劉士州則建議,議會臨時會期間,從3月26到29日的四天的委員會審查議案開會的時間,建議改成上午10點舉行,因為臺中市幅員遼闊,應考慮交通因素,順應民意改為10點舉行較妥。

議長林士昌解釋說,會議時間改為下午2點舉行,是依據生活座談會的決議從本次定期大會開始「試辦」,且經瞭解五都之中,已有三都是在下午才開議,因此,市議會遵照生活座談會與會議員的建議,從本次定期大會試辦下午開會。

不過,黃錫嘉議員表示,每個縣市的都市發展程度及交通狀況不同,不該如此做比較,他堅持反對臺中市議會下午2點開會。最後大會做成決議,定期大會是否改為下午召開,以及臨時會議是否上午10點召開,於3月21日由議員們專案討論。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