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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局「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擴大勤教暨威力展示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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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7-02 20:17   更新日期: 2009-07-02 20:19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為強化市警局為提升「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成效暨展現執法決心,市警局統合交通大隊、保安大隊、刑警大隊、少年隊及各分局,預定本週五(7月3日23時30分)動員各單位警力(巡邏車32部、大型重機車50部、警力112名)於市中一路(六合至中正路間),由本局蔡局長主持警用汽、機車校閱暨「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勤務擴大勤前教育。

會中將由蔡局長率領三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及各分局長、大隊長,宣誓本局打擊飆車、保護市民之決心,隨後4組車隊各別帶開執行威力巡邏。

有關車隊威力巡邏路線,依保安大隊、交通大隊重型機車隊負責轄區(4區),結合相關分局車隊分4路線,針對近日飆車族出沒重點路段及縣市交界處執行威力展示巡邏。

為強化便依蒐證逮補編組,除交通大隊、各分局均編排3-6組便衣蒐證逮捕組外,刑警大隊、少年隊也加入蒐證編組的陣容,使用車裝或手持高性能錄影機,ㄧ發現危險駕車行蹤除立即蒐證錄影,並通報重型機車隊予以驅散、逮捕,各單位並調閱路口監視影像加以解析,以事後傳訊方式,擴大偵辦。

飆車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舉發,處新臺幣3萬至9萬元罰鍰,除沒入車輛、吊銷駕照、施以道安講習,並公布未成年者家長或監護人姓名,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去年市警局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計315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危險駕車舉發計572件,18條舉發改裝車輛計491件、21條無照駕駛計4807件,今年度至今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計315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危險駕車舉發計321件、18條舉發改裝車輛計571件、21條無照駕駛計183件,顯見市警局之執法決心與具體成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對家中有青少年的家長呼籲,暑假期間,夜間青少年在外活動增多,應多關懷子女在外行為,鼓勵其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青少年佔據道路競馳,不僅危險更會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害人害己。市警局亦將針對青少年危險駕車(飆車)展現強力取締的決心,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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