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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書由公寓大廈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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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18 17:21   更新日期: 2013-03-18 17:21   天眼日報記者 許美香 / 基隆市 宣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美香/基隆市宣導】

繳款書由公寓大廈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

繳款書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僱用之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縱管理員未如期交付民眾,亦不影響繳款書送達之效力,逾期未繳納將被加徵滯納金。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郵寄至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倘納稅義務人因事不在,得將該繳款書交付其住、居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而管理員負責大廈管理及郵件代收等工作,性質上屬全體住戶的受僱人,因此繳款書只要經其代為簽收,即已發生送達之效力。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繳款書ㄧ經管理員簽收,有無轉交或於何時轉交,民眾皆不能以沒有收到繳款書為由拒繳稅款。民眾對於繳款書的送達如仍有疑義,可撥打該局 0800-086969 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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