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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紙箱起貪念男子搬走全新液晶電視 花蓮警循監視器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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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23 00:32   更新日期: 2013-03-23 00:3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花蓮縣報導】

日前位於花蓮市鬧區的一家大型三C家電賣場,店員剛開門營業沒多久,赫然發現放置在騎樓的全新液晶電視機竟然遭竊,氣得店員立即向警方報案,轄區中正派出所受理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過濾,發現原來是一名騎機車路過的男子,趁店家不注意時大膽行竊,全案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一家位於花蓮市中正路上的大型三C家電賣場,日前上午10時許,店員剛開門營業還不到1小時,為了整理展示架的商品,於是將全新未拆封的40吋液晶電視機暫放騎樓,沒想到短短幾分鐘竟然不翼而飛,由於該部全新液晶電視價值近二萬五千元,相當於店員一個月的薪水,因此氣他立即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中正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後,立即調閱店家監視器,發現竟是一名騎機車的竊賊趁店員不注意時,將該部電視機搬上機車前腳踏墊上竊走,雖然行竊過程都被監視器清楚拍下,但警方第一時間要辨認出男子身分也是十分困難,員警於是調閱中正路沿線路口監視器展開過濾比對,終於掌握到一名36歲,有多項竊盜及毒品前科的李姓男子涉有重嫌。

警方隨後循線找到這名涉嫌行竊的李姓犯嫌到案,他接受警方偵訊時坦行犯行,但辯稱當天他是剛好騎機車路過該賣場,發現騎樓堆放了一個大紙箱,他原本只想撿紙箱到回收場變賣,沒想到該紙箱竟是一部外包完整還未拆封的液晶電視,李嫌見店員正在忙著整理商品而心生歹念,立即將電視機搬上機車,一路搖搖晃晃騎到重慶市附近,隨即以四千元代價鎖贓賤賣,全案警方偵訊後將他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警方也強調,最近因為一時的貪念而觸犯法網的案件甚多,少數民眾一時興起的舉動或是種種不勞而獲、貪小便宜的錯誤觀念,都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因此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凡事莫存僥倖和貪念,以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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