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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102年各區農會改選 完成理事長、常務監事選舉及17位總幹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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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26 16:55   更新日期: 2013-03-26 16:55   府會記者 李淑晴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李淑晴/台中市報導】

中市102年各區農會改選完成理事長、常務監事選舉及17位總幹事聘

102年臺中市各區農會屆次改選,各區農會分別於3月19日3月25日召開新屆次(第17屆,和平為第13屆)第1次理、監事會,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監事,並聘任總幹事。各區農會皆如期召開理、監事會,完成理事長及常務監事選舉。22位理事長及常務監事,其中理事長有4人連任、常務監事有5人連任,餘均為新任。22家農會總幹事之聘任,計有17位總幹事完成聘任,其中豐原、大雅及和平等3位總幹事為新任,14位為續任,另外梧棲、后里、大安、大肚及龍井等5家農會,尚未完成總幹事聘任作業。

農業局對新當選的理事長及常務監事,以及獲聘任的總幹事表達恭賀之意,對未完成總幹事聘任的農會,如於理事會成立後60日內,仍未能依限完成總幹事聘任時,將於期限屆滿的次日起15日內重新辦理總幹事候聘登記公告。

農業局表示,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8條規定,農會總幹事之聘任,應於農會屆次改選,理事會成立後60日內,完成理事會合法聘任決議、發給聘任通知書及總幹事受聘人報到就職。未能依所定期限完成總幹事之聘任時,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重新辦理總幹事候聘登記公告,並踐行遴選作業程序;理事會並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造具合格人員名冊送達農會之日起6日內完成總幹事之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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