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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清明祭祖衛生把關讓民眾「食的安心」,抽驗結果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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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29 00:23   更新日期: 2013-03-29 00:23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梁朝琴/台南市報導】

「清明節」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仿傚,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一種固定的風俗,為維護南市民眾「食的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清明常用應景食品抽驗,共抽驗90件食品。檢驗結果共計有90件報告出爐,有7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78%1件油麵檢出防腐劑-苯甲酸、1件黃豆干及4件麵腸檢出過氧化氫陽性、1件潤餅皮衛生標準不合規定)。

本次應景抽驗地點主要針對轄內傳統市場、祭祀食品販售商進行抽驗;抽驗市售清明節應景年節食品:潤餅皮、米濕製品、豆製品、麵濕製品(麵腸)等;檢驗項目包含:衛生標準、防腐劑、過氧化氫、硼酸及規定外色素(皂黃)。經初步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為屏東市,已移請該縣市衛生局處辦;另來源為南市業者,若調查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第33條第3款之規定,處以製造業者3-15萬元罰鍰。不合格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上。

在抽驗同時對38家供應即時熟食食品業者,進行衛生設施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稽查,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產品儲存設施」、「環境衛生」為稽查重點項目。稽查結果所發現的缺失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45%居首,「產品儲存設施」34%次之,餘為「環境衛生(工作檯面、器具、地面等)10%、「其他」11%。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缺失事項,又以未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收銀後手部未徹底洗淨消毒直接處理食品、手部佩戴飾物等為主要缺失;「產品儲存設施」缺失事項依序為熟食儲存區未設置有效防塵(蟲)設施、熱藏食品溫度未保持在60℃以上;冷藏7℃以下、生熟食品未區隔儲存等,對缺失業者已令現場立即改善。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民眾,選購清明節食品時,應注意食材的新鮮及包裝標示是否完整,勿購買來源不明之散裝食品,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以及選購豆製品、潤餅皮時,應避免選擇過白、過脆或業者宣稱可常溫下保存多時之產品,以避免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另粿條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酸敗,儘可能以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建議蔬菜類食材盡量以川燙為原則以減少熱量的攝取,及酌量使用糖粉、花生粉,以符合健康之訴求。掃墓的祭拜供品,建議攜帶冰桶冷藏保存,以維持食品的新鮮度,祭祀後應將食品充分復熱再食用避免食品中毒,以確保食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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