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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派出所旁藏春色 警方掃蕩魄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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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29 00:51   更新日期: 2013-03-29 17:5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嘉義市報導】

派出所旁藏春色 警方掃蕩魄力佳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於日前晚間至位於嘉義市光華路上某美容spa執行臨檢,當場查獲該旅社老闆涉嫌媒介容留小姐與不特定之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服務,全案依妨害風化罪移送偵辦。

日前晚上21時許,南門派出所所長陳敏藝帶班,率員前往光華路上某家新開業不久的美容按摩spa店執行臨檢,員警進入該店後發現李姓老闆獨自1人坐在大廳,接著在旁邊的房間內又發現一對男女,3人一見到警方入內後便神色怪異,經深入盤查瞭解,該名郭姓男客才坦承係來找小姐做半套性交易服務,與他同在房間的范姓女子就是店內的小姐,郭男表示才剛與范女完成半套性交易服務就被警方查獲,而警方也在房間內查扣使用過的保險套等證物,並將3人帶回偵辦。

這家新開業的美容按摩SPA就開在距離派出所不到20公尺的距離,大膽行徑引起警方注意,經過數次明查暗訪,於日前一舉率員進入臨檢,當場查獲剛完成半套性交易服務的郭男與范女,范女向警方表示,她到這裡上班沒多久,整家店也只有他一個小姐,他以每次新台幣1,200元的代價幫客人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並與老闆6、4分帳,但也因為按摩店離派出所不遠,因此她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從事全套性交易,沒想到還是引起警方注意遭警方查獲,讓她十分後悔。警方將3人帶回時,看著門外明亮的招牌上還寫著:「南門派出所旁」不禁笑了出來,標示的這麼明顯真是讓人想不注意都難。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所所長陳敏藝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改後,已由以往罰娼不罰嫖改為「娼嫖均罰」,民眾務必了解,警方也會全面加強色情掃蕩,維護社會善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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