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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宜蘭縣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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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02 16:55   更新日期: 2013-04-02 23:51   天眼日報記者 許凌鈴 / 宜蘭縣 轉貼  

【天眼日報記者許凌鈴/宜蘭縣轉貼】

公告宜蘭縣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為紀念鄭南榕先生因捍衛言論自由而自焚殉難,宜蘭縣府公告本縣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鄭南榕先生出生於1947年,宜蘭中學初中部畢業後,就讀建國中學、台灣大學哲學系。為追求言論自由,創辦「自由時代週刊」;主張解除戒嚴,推動「519綠色行動」,推動平反228事件,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主張台灣獨立,推動「新國家運動」。因為在自由時代週刊上刊登許世楷〈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遭到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偵辦。

1989年4月7日鄭南先生拒絕接受執政者所羅織的叛亂罪名、主張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自焚殉難。鄭南榕先生自焚殉道,催化了台灣解除戒嚴、解除報禁等一連串民主化歷程,是台灣近代民主化歷史中,值得緬懷敬重的人物。

為表示對鄭南先生在捍衛言論、人權、自由的犧牲、貢獻,宜蘭縣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另為向縣民呈現真實史料,以及傳達言論自由在民主化過程中的重要性,宜蘭縣府預定明(103)年於縣史館舉辦相關影像展覽,教育處也將安排相關言論自由課程,深化民主教育的內涵、培養新世紀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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