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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刑大偵四隊12分隊偵破專貸計程車司機地下錢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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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04 00:51   更新日期: 2013-04-04 00:5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梭熙/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警刑大偵四隊12分隊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王先生」之男子,對外散發計程車互助會等廣告傳單名片(內容:新開幕、計程車司機有優惠200元之互助會、王小姐:電話09167123650917078932王先生),專門招攬計程車司機借款,利用司機亟需用錢之際,貸以金錢後以延遲繳納等各種名目,加收延遲金或將利息加入本金再算利息方式收取重利,致被害人無力償還因此失業,導致家庭失和,12分隊因此據以偵辦。

警方長期跟監蒐證後,發現散發『王先生』名片之男子即為犯嫌買OO、呂OO等2人,渠等係以『風華汽機車租賃公司』作為掩護,實際上根本未從事任何汽機車租賃業務,其透過計程車司機間之口耳相傳,專門以計程車司機為貸款對象,案經警方蒐集買、呂2嫌相關犯罪事證,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其住所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本票、身分證影本、客戶聯絡電話資料、現金等贓證物,而依法帶案偵辦。

另詢據買、呂2嫌供稱,渠係以每借款1萬元實拿8千元,每3日為一期,須償還十期,每1萬元共須繳付4000元不等之高額利息,借貸時並當場簽立2萬元本票作為質押,直到本金與利息一次清償為止,月息換算高達45~60分,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經初步清查結果,即發現有被害人43名,買、呂2嫌之重利犯行,造成這些賺取微薄工資之計程車司機更大的經濟壓力,更因而衍生各種家庭問題。

警方呼籲:民眾向地下錢莊借錢有如飲鴆止渴,掉進深淵泥沼,應循正常管道融資,避免無法自拔,痛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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