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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 議會要求應受理未涉訟抵費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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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03 17:40   更新日期: 2013-04-03 17:40   府會記者 蘇麥芬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蘇麥芬/台中市報導】

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 議會要求應受理未涉訟抵費地登記

位於七期重劃區旁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單元二),受到配地位置與分配比例等民事訴訟的影響,目前基地全部167筆抵費地均無法辦理登記,但由於與官司無關的抵費地高達133筆,有關連的僅34筆,為保障地主合法權益,市議員李中及黃馨慧聯手提案要求地政局應先受理登記,獲得議會照案通過。

市議員李中今(3)日於議會臨時會表示,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的抵費地面積約25萬平方公尺,共計167筆;其中牽涉司法糾紛的僅11萬餘平方公尺,計34筆;其餘133筆、面積13萬8千多平方公尺的部分,與訴訟無關,要求地政局應開放讓地主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李議員說,由於建管及容積移轉的相關法令近期內可能會變更,若無法即時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對地主參與開發的權益影響甚鉅。

市議員劉士州表示,應儘量讓地主、開發公司及市府三方保持和諧,未涉及司法訴訟者,應讓地主辦理移轉登記。市議員陳天汶也說,有問題的僅34筆,可以先擱置,但沒問題的多達133筆,應先准予登記,才合乎人民的權益。

此外,包括楊正中、張廖萬堅、黃國書及陳淑華等市議員也都連署支持這項提案,最後大會決議照案通過。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市府尊重議會作成的決定,將依規定辦理相關抵費地的地籍測量以及土地登記,維護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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