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請把握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輔導期間自動補報繳稅款

請把握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輔導期間自動補報繳稅款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04-08 21:24   更新日期: 2013-04-08 21:24   府會記者 向美嵐 / 台東縣 報導  

【府會記者向美嵐/台東縣報導】

【請把握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輔導期間自動補報繳稅款】

依據印花稅法第21條暨印花稅檢查規則相關規定,辦理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自102年2月起至5月底止為輔導期間,請納稅人把握輔導期間,自行檢視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或繳納印花稅,如發現有漏、短繳印花稅情形,請儘速於輔導期間內自動補報繳或貼足印花。

臺東縣稅務局於102年6月起,將實施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納稅人於實施檢查日前自動補繳或補貼印花稅票者,可免予處罰。另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印花稅時應加計利息,免再加徵滯納金。納稅人若因憑證甚多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請至該局申請核准按期彙總繳納。

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79。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