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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議員林燕祝、黃麗招、李文俊 連袂建請籌設臺南市警察史蹟文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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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09 23:11   更新日期: 2013-04-09 23:11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黃麗招和李文俊昨連袂建請籌設南市警察史蹟文物館,要求市府規劃臺南美術館的同時,能保存市警局廳舍一隅做為警察史蹟文物館,讓珍貴建築持續發光。

林燕祝指出,位在中區南門路友愛街口的原臺南市警察局(原臺南警察署)主體建築係興建於日治時期昭和6年,迄今己有82年歷史,民國87年市政府指定此警察建築為古蹟在案,屋頂時發現棟札上清晰書明興建時的人事紀錄,上面記載庇祐平安的日本神道教神祇、工事名稱、上樑年月日、業主、設計者、監工與其他相關營建工程人員等,類似中國的「鎮宅符」,也算得上是建物的身分證,具有歷史價值。

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對市立美術館選定該處及公十一停車場做為館址,也覺得仍有商榷餘地,做為警察文物館名符其實,可供後人緬懷,南縣早就有類似做法,不少縣市都有文物館,台南市如能研究在具代表性的現址規劃,最為理想。

市長賴清德表示,縣警局三樓也有史蹟館,籌建美術館無法將市警局納入,以免二頭落空,但可考慮在地方法院舊址朝南市博物館規劃時,將警察史蹟文物納入其中。

林燕祝則列舉中央警察大學校園內世界警察博物館,澎湖警察文物館日治時期馬公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作為警察文物館館址,構成帶狀之觀光動線,雲林縣警局則是將小木屋變身為美侖美奐的史蹟文物館,同樣吸引許多遊客慕名前往,台南市應可倣效設立。

林燕祝指出,原市警局屹立不搖,是任何新建警察廳舍無法取代的建物,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於網站中所列臺南市重點觀光景點可以說是包山包海,非常豐富,獨漏警察文化這一環,甚為可惜,原市警局位置居於孔廟文化園區與民生公園文化園區之中心,如能保留「警察署」的原滋原味,加以活化利用,希望市長能再三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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