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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刑大偵破竊車犯罪集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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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11 22:29   更新日期: 2013-04-11 22:2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本案係市警局刑大偵八隊(24分隊),發現近日來在高雄地區有一組汽車竊盜犯罪集團,將竊得之贓車引擎號碼變造或磨損及進行噴漆改裝車身,再改懸掛偽造車牌(即所謂坊間俗稱AB車方式)、或經合法賤價購得之同廠牌老舊車輛車牌,利用可比市價更低價格買到高級車輛之貪小便宜心理,向不知情購車者吹噓謊稱:「渠係出售所謂銀行權利車,只要將原車主尚未繳納之銀行貸款繳清後,就能正式合法辦理過戶擁有汽車」,致被害人信以為真,遭詐騙交付財物買到贓車,隨後嫌犯便隱匿無蹤,任由被害人為警查獲後,獨自面對棘手的司法訴訟。

本專案小組偵辦期間,該犯罪集團自以為熟稔「權利車」操作模式,利用經營車廠改裝贓車、並以電信人頭卡、隱匿真實身分躲避警方查緝,案經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火股)彭檢察官斐虹指揮偵辦,經深入研判分析,抽絲剝繭掌握陳0楊等集團成員行蹤及犯行,於本(102)43日至410日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將該犯罪集團逮捕到案,並分別在陳姓主嫌住處及歐姓共犯汽車修護廠查獲多面車牌、贓車烤漆噴槍、黑色烤漆顏料、贓車讓渡書影印本等不法證物扣案偵辦。該犯罪集團成員到案後,坦承參與將廠牌BMW、凌志等高級自小客車車二輛,交由修車廠烤漆顏色後以權利車模式出售。目前已掌握2名被害人受害,以每輛販賣53120萬元金額計算,所獲不法利益約有新台幣170萬元;全案目前依刑法詐欺、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據調查,該犯罪集團係結合竊盜、詐騙手法,向一些嚮往擁有百萬名車之年輕人,謊稱可合法過戶、比坊間市價更便宜購得嶄新汽車.. 等不實言詞,誘使被害人採信購買,陳姓主嫌再以三寸不爛之舌,慫恿被害人以現金方式交易「汽車」,以避免留下匯款證據,並於得手後立即停用聯繫電話,等到被害人發覺購買之汽車為贓車,無法至監理站辦理過戶且有法律責任受騙上當後,才知為時已晚。

高雄市警方呼籲,民眾購買權利汽車糾紛多且無保障,除需考量到會有購買贓車之風險外,若真屬銀行「權利車」則必須將原車主尚未繳納之銀行貸款繳清後,才能正式合法辦理過戶擁有汽車,民眾若有類似遭受詐騙受害情形,請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八隊(24分隊)07-7901600或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聯繫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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