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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期將至 胡市長指示相關單位協助辦理救災補助款契約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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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22 17:20   更新日期: 2013-04-22 17:20   府會記者 陳俊榮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陳俊榮/台中市報導】

迅期將至 胡市長指示相關單位協助辦理救災補助款契約發包

汛期將至,但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走動訪查發現,原臺中市六個區公所的災害準備開口契約尚未發包出去,提醒水利局注意;水利局長劉振宇表示,已請各區公所調整契約內容,應可增加廠商投標意願。市長胡志強也要求相關局處加以協助,盡快完成發包。

每年五至十月是汛期,副市長徐中雄特別提醒市府各局處妥善因應,人事處長林煜焙則指出,原臺中市八區中,有六區公所尚未完成救災補助款開口契約發包,恐影響防汛準備。

水利局長劉振宇強調,已在本(4)月17日邀集各區公所代表開會,了解原因後發現,今年是縣市合併後原臺中市各區首次獨立辦理開口契約發包,或許因為不熟悉,單價訂得過低,又要求押標金,導致廠商意願不高,水利局已協調各區取消押標金,同時適度提高單價,應可吸引廠商投標。

劉局長補充,縣市合併前,原臺中縣21區都獨立辦理發包工作,原臺中市則由市府建設局統籌,合併後維持原狀一年,今年開始各區要獨立辦理,以爭取救災時效,他認為經調整後應可順利發包。

秘書處長羅文遠則引採購法相關規定表示,遇重大災變或汛期來臨時,即便開口契約尚未完成發包,機關首長本於職責,為搶修救災,每個案在100萬元以下者,可依權責緊急處理。

胡市長則指示相關單位辦理契約發包時,應更「務實」。價格訂的低,或許很清廉,但不給對方一點獲利空間,自然沒有廠商來投標,無人投標或流標嚴重影響工作進度。

胡市長強調,雖然依法可發包三次,但不能「坐在旁邊看」,他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加強督導與協助,汛期來臨前確保各區準備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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