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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興鳥行不當寄發侵害專利權警告函之行為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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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24 13:47   更新日期: 2013-04-24 13:47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蓉 / 台北市 分享  

【天眼日報記者劉麗蓉/台北市分享】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4月24日第1120次委員會議決議上興鳥行不當寄發侵害專利權警告函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命該事業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本案緣檢舉人王品寵物用品有限公司(下稱王品公司)具函檢舉,略以:按寵物鼠籠內之轉輪,乃寵物界十幾年來通用在寵物鼠籠內之基本配件,王品公司進口亦超過十餘年,惟被檢舉人上興鳥行分別於101年8月15日、18日以電子郵件寄發警告函予酷比寵物、天使貓小棧、阿肥寵物生活館等網路賣家,渠等函中指稱王品公司寵物鼠籠內之轉輪,涉及侵害該行所有之專利權,請渠等提供系爭商品來源及廠商,並要求下架系爭商品,王品公司認為被檢舉人未經確認是否侵害其專利權即散發警告函之行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遂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公平會復表示,本案被檢舉人所有之「寵物籠具的轉輪結構」發明專利,係為一種寵物籠具的轉輪結構,而轉輪僅係寵物籠具商品內之一種配件,然被檢舉人僅憑網路賣家所刋載之平面圖樣,在未依據任何具體侵權事實之情況下,即輕率宣稱鼠籠非被檢舉人所出產之商品,均涉及侵害其專利權,難謂非屬「權利濫用」;且本案酷比寵物、阿肥寵物生活館、天使貓小棧等網路賣家基於不涉及侵權爭議下,主動下架系爭商品,爰堪認已有檢舉人之交易相對人因系爭警告函而心生疑懼,並下架停售檢舉人系爭商品,故被檢舉人所為應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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